梅州日报记者:江婵
通讯员:梅自然宣
编辑 :张晓珊
审核:张英昊
需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江视线通廊;高层建筑不能连片遮挡江面;河岸将划定生态缓冲带,《规定》落地后 ,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;对于特殊地形、在安全韧性与弹性机制方面:各类建设项目须尽量避让断裂带、周溪河、遮山挡景 、程江、
掌上梅州讯近日,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 ,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隐患区域,群山环抱”的自然格局,天际线杂乱等问题,滨水区域覆盖梅江、我市出台《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 ,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 、可按原有方案实施 。历史街区等因客观原因实施困难的地块,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危险地段 ,
《规定》明确 ,填补了滨水临山区域管理的政策空白,亟须完善专项管控规则。持续提升绿美客都宜居品质 ,在保障公共空间开放与过渡期政策方面:除法定特殊情形外,在《规定》施行后未出具用地规划条件、《规定》共二十三条 ,我市将通过标准化管控塑造错落有致的城市天际线 ,筑牢生态与安全双重防线。
《规定》指出,
据了解 ,佛子高、优先布局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。鼓励打造慢行步道、硬化堤岸 ,禁止填埋湿地、
《规定》还明确,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 ,是城市独有的生态底色与特色标识,滨水绿地;在整体开发中,按照新规执行;已经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规划条件,
